货物的检验检疫、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八章 货物的检验检疫、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学习目标】

掌握进出口检验检疫的意义、商检证书的作用、检验检疫的业务程序及国际贸易中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了解进出口业务中的贸易纠纷和索赔理赔的相关事项;理解不可抗力对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影响;掌握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途径,尤其是仲裁方式下的仲裁条款、仲裁的特点及国际上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

【案例导入】(https://www.daowen.com)

某年我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成交某食品1500公吨,每公吨348 英镑CIF 伦敦,总金额为522 000 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9月。由于当时我方公司缺货,只交了450公吨,其余1050公吨经双方协商同意延长至下一年度内交货。次年,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自然灾害。于是,我方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并称该商品市场价格上涨,由于我方公司未交货已使其损失15 万英镑,要求我方公司无偿提供其他品种的同类食品抵偿其损失。我方公司对此项要求不同意。该外国公司根据仲裁条款规定向中国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仲裁申请中强调我方公司所称不可抗力的理由不充分,并指出我方公司如不愿以商品抵偿其损失,就坚持索赔15 万英镑。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不便直接见面清点交接货物,而且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残损、短缺。另外,对外贸易合同的履行涉及的环节众多,买卖双方及其他当事人往往会因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引发争议,并由此导致需要对交易的货物进行检验,以及在分清责任之后的索赔理赔、仲裁诉讼等情况的发生。所以,在合同中规定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条款,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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