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案例分析题
1.中国E 牌油漆刷在叙利亚销路很好,中方公司在叙利亚有两家重要客户,即A公司和B公司,这两家公司都想获得E 牌刷子在叙利亚市场的独家销售权。2010年A公司向中方公司提出包销E 牌油漆刷,经磋商,中方公司口头同意A公司包销E 牌730 货号油漆刷,期限一年。客户随即开出了信用证,金额为5 万多美元。A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之后,2011年春又要求正式签订书面包销协议,并保证每年购买25 万美元左右的油漆刷。中方公司同意了客户的要求,双方签订了独家销售730 货号的协议书。2011年秋季广交会期间,B公司的老板来到交易会,也要求经销E 牌730 油漆刷。中方公司业务员开始劝其购买其他货号的油漆刷,但在B公司一再要求并保证信用证在11月底到达上海的条件下,中方公司业务员与B公司签订了合同,承诺年底交一只20 英尺集装箱的E 牌730 货号油漆刷和一定数量的其他日用刷子。后来A公司得知中方公司也授权B公司在叙利亚经销E 牌730 货号油漆刷,A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虽然最后中方公司取消了对B公司出口E 牌730 货号油漆刷的合同,但是给中方公司带来了很大的不必要麻烦,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什么教训?(https://www.daowen.com)
2.2010年2月12日内地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签订了生产乳胶检查手套的来料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应按合同要求向甲公司提供天然乳胶,总量为746.29 吨,总价为CIF 上海71 万美元,乙公司应回购甲公司用进口原料生产的全部乳胶检查手套5000 万只,单价为CIF上海0.039 美元/只,总金额为195 万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信用证可分期开立。不久,乙公司按期交付了共计746.29 吨天然乳胶,甲公司也支付了乳胶的全部金额。乙公司在2011年3月份前开出了3300 万只乳胶手套的信用证,甲公司也交付了3300 万只乳胶手套。对于余下1700万只乳胶手套的信用证,乙公司没有开出,并于2011年4月19日致函甲公司宣布合同无效。甲公司遂提请仲裁,认为乙公司无权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应全部回购5000 万只乳胶手套,并赔偿因剩余的1700 万只乳胶手套无法出口,给甲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购买764.29 吨乳胶与乙公司购买5000 万只乳胶手套是相互独立的业务,因此并不是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多少乳胶,乙公司就必须购买这么多乳胶所生产的全部手套。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甲公司在此笔交易中有何不当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