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安全环保措施

9.安全环保措施

(1)施工安全措施

①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②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③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 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当路基两侧同时设置路堤和路堑挡土墙时,一般应先施工路肩墙,以免在施工路肩墙时破坏路堑墙的基础。

④加工石料时要戴防护镜,并控制石屑飞出方向,避免伤人;砌石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挤手;工作面上待用石料应放稳,防止滑落。

(2)环保措施

①路基护坡工程要符合有关环保规定。沿河路堤设置挡土墙时,应结合河流的水文、地质情况以及河道工程来布置,注意设墙后仍应保持水流顺畅,防止水流、雨水、波浪、风力、不良地质和其他因素对路基形成危害。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

②在路基土石方施工的同时,应及时组织挡土墙施工,防止路基受雨水冲刷而影响周围环境。

③粉状易飞扬材料应用袋装或其他密封方式运输,不得散装散卸。施工运输道路应采用洒水等防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