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反环保及措施

11.安全反环保及措施

(1)施工中,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2)水箱、锚杆钻机、注浆泵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注浆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破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5)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泵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6)非操作人员不得进人正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7)施工操作人员的皮肤应避免与速凝剂等直接接触,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加强观察,定期检查锚杆抗拔力,确保安全。

(8)施工中对作业人员要进行宣传教育,树立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接受地方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废弃物要及时回收,集中处理。

(9)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候情况及水文情况,做好防护、抗灾准备,为植被防护施工和养护管理提供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