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功能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3.3 功能区

功能区由许多面板组成,这些面板被组织到根据任务进行标记的选项卡中。可以将功能区看做是显示基于任务的工具和控件的选项板。使用功能区时无需显示多个工具栏(注意:在采用“AutoCAD经典”工作空间时,默认显示工具栏而不显示功能区),这样便使应用程序窗口变得更加简洁。功能区可以水平或垂直显示,也可以将功能区设置显示为浮动选项板。创建或打开图形时,默认情况下在图形窗口的顶部将显示水平的功能区,如图1-8所示。当功能区水平显示时,每个选项卡都由文本标签标识。

图示

图1-8 水平显示的功能区(https://www.daowen.com)

如果要想在“AutoCAD经典”工作空间的窗口界面上也显示功能区,则在菜单栏中选择“工具”|“选项板”|“功能区”命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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