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图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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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图线
在电气总平面图和电气平面图中,一般有本专业(包括强电和弱电,下同)设备轮廓线、图形符号轮廓线、本专业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非本专业设备轮廓线等。电气总平面图和电气平面图宜采用3种及以上线宽绘制以便清楚地表示上述项目之间的关系。其他图样宜采用两种或以上的线宽绘制,例如,简单的系统图采用两种线宽便可以表达清楚。注意建筑电气涉及的系统图、电路图以本专业设备为主。
说明:电气平面图是指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建筑专业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电气总平面图是指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电力电缆井、人(手)孔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总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
建筑电气专业的图线宽度(b)应该根据图线的类型、比例和复杂程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选用,并宜为0.5mm、0.7mm和1.0mm。
在同一张图样内,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宜选用相同的线宽组。在同一个图样内,各种不同线宽组中的细线,可统一采用线宽组中较细的细线。当然图样中亦可使用自定义的图像、线型及用途,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说明。下面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建筑电气专业常用的制图图线、线型及线宽,如表12-1所示。(https://www.daowen.com)
表12-1 建筑电气制图图线、线型及线宽

当采用b=0.7和0.5的线宽组时,0.25b细线分别为0.18和0.12,图线中的细线可采用0.18和0.13两种线宽,也可统一采用0.13一种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