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笔录格式

一、现场勘查笔录格式

“道路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时,对勘验过程、勘验方法、勘验结果所做的文字记录,其内容要反映现场勘查过程中,现场图和现场照片中无法反映的各种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GA40—2008)《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中修改了“道路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主要内容,改文字叙述表达为选择填空形式,并增加了“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栏目。新改版的“道路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到达情况、初步判断现场人员伤亡、肇事车辆情况、当事人及证人情况、涉及危险物品情况、抽血或提取尿样情况、痕迹物证提取情况、照相或摄像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由于“道路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记录形式由文字叙述表达改为选择填空,尽管勘查记录的内容虽增加很多,但工作效率却大幅提高。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格式如图5-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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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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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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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