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检查要求

二、钢结构防火检查要求

(1)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的情况:

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走道隔墙、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等构件。

②上人屋面板。

③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也不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当确需采用时,夹芯材料应为A级,且符合对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2)具体的检查要求。

1)金属结构的防火保护措施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且这些部位能够达到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对该结构的耐火极限要求。

2)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节点和明露的钢支承构件部位,一般是构件的防火薄弱环节和结构的重要受力点,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保证节点的耐火极限不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如对于梁柱的节点,其耐火极限要与柱的耐火极限一致。

3)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