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  删除对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5.6 删除对象

Step1.在图形区单击或框选要删除的对象(框选时要框住整个对象),此时可看到选中的对象加亮显示。

Step2.按Delete键,所选对象即被删除。

说明:要删除所选的对象,还有下面四种方法。

图示在图形区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图示命令。

图示选择图示下拉菜单中的图示命令。(https://www.daowen.com)

图示单击“标准”工具条中的图示按钮。

图示按Ctrl+D组合键。

注意:如要恢复已删除的对象,可使用Ctrl+Z组合键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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