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1  构件包装

要点 1 构件包装

钢结构产品中的小件、零配件(一般指安装螺栓、垫圈、连接板、接头角钢等重量在25kg以下者)应用箱装或捆扎,并应有装箱单。应在箱体上标明箱号、毛重、净重、构件名称、编号等。

(1)木箱的箱体要牢固、防雨,下方要有叉车孔及能承受木箱总重的枕木。枕木两端要切成斜面,以便捆吊或捆运。木箱及其内物品的总重量一般不大于1t。

(2)铁箱一般用于外地工程。箱体用钢板焊成,不易散箱,在安装现场箱体钢板可作为安装垫板、临时固定件。箱体外壳要焊上吊耳。

(3)捆扎一般用于运输距离比较近的细长构件,如网架的杆件、屋架的拉条等。捆扎中每捆重量不宜过大,吊具不得直接钩在捆扎钢丝上。

(4)如果钢结构产品随制作随安装,其中小件和零配件可不装箱,直接捆扎在钢结构主体的需要部位上,但要捆扎牢固,或用螺栓固定,且不影响运输和安装。

(5)包装应在涂层干燥后进行。包装应保护构件涂层不受损伤,保证构件、零件不变形、不损坏、不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