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入检查的应对技巧

第四节 其他收入检查的应对技巧

这里的其他收入,基本同会计中的“营业外收入”项目相对应,主要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税法规定应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类项目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https://www.daowen.com)

根据上述应税收入的特点,在纳税检查过程中,首先,进行真实性检查时应通过对上述有关会计科目的审阅,以及有关凭证的核对,查明企业有无虚列账户、隐瞒收入的情况;其次,应检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查看罚款、赔偿数额是否足额,是否及时入账,有无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再次,查明材料销售的价格是否正常,有无以较低价格向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行为;最后,还应注意企业固定资产的实地盘点,并对照“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账,查明是否少记或漏记固定资产盘盈的情况。考虑到相关业务的难易程度,我们在这里引用部分资料就债务重组业务和企业清算业务的处理方法以及涉税处理情况作一下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