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促销宣传规定范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新产品促销宣传规定范例

第一章 通则

第1条 在新产品推销之时,促销宣传是不可缺少的手段。为保证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以外的事项,按《广告管理规定》办理。

第3条 新产品的宣传方针由新产品开发科科长负责制定,并向全体科室人员讲解,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确实地把握宣传方针的要点。

第4条 新产品开发科科长必须以本月及长期销售计划为基础,制订新产品的宣传计划,落实到每一位下属,宣传计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与确定宣传对象。

2.确定宣传媒体。

3.新产品样品的选择、确定与分配。

第二章 实施宣传的方法

第5条 新产品的宣传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泛,需要公司内外各部门、各机构的通力合作。

第6条 新产品开发科科长在宣传实施期间,需要提醒销售经理,通过各营业分店向新产品开发科提供宣传活动的必要文献和样品等。

第7条 提醒销售经理,通过各营业分店协助宣传工作顺利进行,诸如张贴宣传画、印制传单和布置展示厅等。

第8条 特别要求各分支机构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开展广告宣传活动。

第9条 广告宣传要把握节奏与攻势,事先确定步骤,逐渐加强攻势和广告宣传的渗透力,以达到预期目的。

第10条 对其他企业尚未控制的地区,应该大力宣传,以取得在该区域内的影响力。

第11条 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包括报纸杂志的广告、商店销售现场的宣传、电台电视的广告,甚至可以利用批发商的宣传能力,加强新产品的普及宣传工作。

第12条 产品进入成长期后,其广告宣传工作可转给销售部门及推销人员。但是,对那些竞争激烈的产品,依然需要新产品开发科负责监控,一旦销售收入下降,立即进行广告宣传攻势,以保持一定的销售水平。

第13条 对大宗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伙伴,新产品开发科仍有义务作出努力。

第14条 为了提高广告宣传工作的综合效益,新产品开发科应该经常开展下列活动:

1.巡回各地,与当地老关系户或主顾保持联系。

2.不间断地以科室名义和个人名义(诸如寄挂历、发贺年卡、发信等)与客户保持广泛而经常性的联系。

3.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或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如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和展销会等。

4.做好橱窗展示,包括对负责橱窗展示人员的培训,选好宣传对象商品,对宣传费用进行概预算,对每天的展示成果进行总结。观察顾客在卖场内的行走路线和停留时间,把握本公司业务被询问的频率以及顾客对广告宣传的反响等。

第三章 内勤业务

第15条 内勤必须协助新产品宣传活动,以使其顺利开展。内勤工作包括文书工作、保管产品样本工作、保管物品工作、报告书的处理和归档工作以及花名册的管理等。

第16条 内勤组长必须按产品部主管的指示,整理新产品业务日报、询问记录,并把结果反馈给各位业务员,以使他们在工作中反省有无疏漏之处。

第17条 宣传物品的保管工作。(https://www.daowen.com)

1.内勤组对领取与保管各种与新产品宣传有关的物品负有直接责任。

2.内勤组长必须保证宣传物品的库存供应量,并于每月末向产品部主管报告一次相关情况。

3.内勤组长必须根据库存报表以及季度或月度宣传品需求量的预测,向产品部主管提出建议。

4.内勤组有责任保管和整理账目,包括库存明细账、收发领用台账、分配记录簿及宣传品报废台账等。

第18条 产品样品出纳保管工作。

1.内勤组对产品样品的出纳保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内勤组长必须每月末向产品部主管报告新的样品库存情况。

3.内勤组长必须根据库存情况及月、季度预测用量,向产品部主管提出新样品的进货建议。

4.内勤组长必须对新样品明细账、收发领用台账和分配记录簿进行整理与保管。

第19条 报告书的整理与保管工作。

1.内勤组长应及时安排和督促组员,处理新产品业务员在报告书记载的有关事项。

2.内勤组长应及时从报告书中寻找重要事项以及应该作出报告的事项,整理成规范的文书,向产品部主管及有关各部主管作出报告。

3.内勤组应把各报告书汇编成册,妥善保管。

第20条 客户花名册的编辑工作。内勤组应根据相关文件以及新产品业务员的报告书,整理汇编客户花名册。

第21条 其他业务工作。内勤组除了以上规定的业务工作外,还应对新产品有关联络业务妥善处理,如应酬、记录、传达和帮助联系等。

第四章 宣传物品和产品样品的处理

第22条 新产品开发科长在每月未经内勤组向总公司营销总监提出下月度进行新产品宣传所需的宣传物品及其数量。

第23条 新产品开发科长每月一次,向营销总监报告新产品开发科月末各类宣传物品的库存情况。

第24条 制作的宣传物品办理所规定的手续之后,可以从各营业分支机构的仓库转存入公司的仓库,交由内勤组保管。

第25条 各地区、各科员之间的宣传物品分配,由新产品开发科长决定。

第26条 在紧急状态下,新产品开发科长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与营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商量,由分支机构来制作宣传所需要的物品。

第27条 其他扩大宣传所必需的物品,也由新产品开发科长作决定,由营业分支机构负责制作。

第28条 每月所需要的试销品、试用品的数量,也必须事先向营销总监请示。

第五章 附则

第29条 本规定的修改与废除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并由总裁决定。

第30条 本规定于××××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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