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 组合与锁定对象
在“重新排序”下拉选单中还有几个选项,它们分别是“组”和“取消组合”“锁定”和“解锁”。
“组合”的功能是将几个选定的对象组合成一个对象组,对象组中的所有对象形成一个整体,它们的相对位置和相对尺寸都相对固定。当移动对象组或改变对象组的尺寸时,对象组中所有的对象同时移动相同的距离或改变相同的尺寸。注意,“组合”的功能仅仅是将数个对象按照其位置和尺寸简单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并没有在逻辑上将其组合,它们之间在逻辑上的关系并没有因为组合在一起而得到改变。“取消组合”的功能是解除对象组中对象的组合,将其还原为独立的对象。(https://www.daowen.com)
“锁定”的功能是将几个选定的对象组合成一个对象组,并且锁定该对象组的位置和大小,用户不能改变锁定的对象的位置和尺寸。当然,用户也不能删除处于锁定状态的对象。“取消锁定”的功能是解除对象的锁定状态。
当用户已经编辑好一个VI的前面板时,建议用户利用“组合”或者“锁定”功能将前面板中的对象组合并锁定,防止由于误操作而改变了前面板对象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