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在使用编辑命令前直接选取对象

6.1.1 在使用编辑命令前直接选取对象

对于简单对象(包括图元、文本等)的编辑,我们常常可以先选取对象,然后选择命令。选取对象时,可以用鼠标单击选取单个对象或者使用窗口(或交叉窗口)选取多个对象。当选中某个对象时,它会被高亮显示,同时称为“夹点”的小方框会出现在被选对象上。被选择对象的类型不同,夹点的位置也不相同。例如,夹点出现在一条直线的端点和中点、一个圆的象限点和圆心或一个圆弧的端点、中点和圆心上。

1.单击选取

操作方法:将鼠标光标置于要选取的对象的边线上并单击,该对象就被选取了,如图6.1.1b所示。还可以继续单击选取其他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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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1 单击选取对象

优点:选取对象操作方便、直观。

缺点:效率不高、精确度低。因为使用单击选取的方法一次只能选取一个对象,若要选取的对象很多,则操作就非常繁琐;如果在排列密集、凌乱的图形中选取需要的对象,则很容易将对象错选或多选。

2.窗口选取

在绘图区某处单击,从左至右移动鼠标,即产生一个临时的矩形选择窗口(以实线方式显示),在矩形选择窗口的另一对角点单击,此时便选中了矩形窗口中的对象。下面以图6.1.2为例,说明用窗口选取图形中圆的一般操作步骤。

Step1.指定矩形选择窗口的第一点。在绘图区中,将光标移至图6.1.2a中的点A处并单击。

Step2.指定矩形选择窗口的对角点。在命令行978-7-111-59658-5-Chapter06-2.jpg的提示下,将光标向右移至图形中的点B处并单击,此时便选中了矩形窗口中的圆,不在该窗口中或者只有部分在该窗口中的圆则没有被选中。

注意:当进行窗口选取时,矩形窗口中的颜色为浅蓝色,边线为实线。

3.窗口交叉选取(窗交选取)

用鼠标在绘图区某处单击,从右至左移动鼠标,即可产生一个临时的矩形选择窗口(以虚线方式显示),在此窗口的另一对角点单击,便选中了该窗口中的对象及与该窗口相交的对象。

下面以图6.1.3所示为例,说明用窗交选取图形中的圆的一般操作步骤:指定矩形选择窗口的第一点A;指定矩形选择窗口的对角点B,此时位于这个矩形窗口内或者与该窗口相交的圆均被选中。

注意:当进行窗口交叉选取时,矩形窗口中的颜色为浅绿色,边线为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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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2 窗口选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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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3 窗交选取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