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  图标符号

3.4.6 图标符号

对无法体现图号的图样,在其图样下方以图标符号的形式表达,图标符号由两条长短相同的平行水平直线和图名图别及比例读数共同组成。

(1)上面的水平线为粗实线,下面的水平线为细实线,粗实线的宽度分别为150mm(A0、A1、A2幅面)和100mm(A3、A4幅面),两线相距分别是150mm(A0、A1、A2幅面)和100mm(A3、A4幅面),粗实线的左上部为图名图别,右下部为比例读数。图名图别用中文表示,比例读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图3-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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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 图标符号

a)A0、A1、A2幅面 b)A3、A4幅面

(2)图号的文字设置。

●A0、A1、A2幅面:图名图别字高为500mm;比例读数字高为400mm。

●A3、A4幅面:图名图别字高为400mm;比例读数字高为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