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2 旋转
2025年09月26日
14.2.2 旋转
单击“旋转”按钮(对应的英文命令为REVOLVE),可以通过绕轴旋转对象来创建三维实体或曲面。开放轮廓可创建曲面,闭合轮廓可创建实体或曲面,使用“模式”选项可以是创建实体还是曲面。旋转路径和轮廓曲线可以是开放的或闭合的,可以是实体边和曲面边,可以是单个对象(为了旋转多条线,可使用“JOIN”命令将其转换为单个对象)或单个面域。
结合范例介绍创建旋转实体的操作步骤。
打开“创建旋转实体即学即练.dwg”文件,该文件存在图14-29所示的原始图形。
图14-29 原始图形
切换至“三维建模”工作空间,从功能区“实体”选项卡的“实体”面板中单击“旋转”按钮
,选择以粗实线显示的闭合多段线作为要旋转的对象,按<Enter>键确认,接着在“指定轴起点或根据以下选项之一定义轴[对象(O)/X/Y/Z]<对象>:”提示下选择“对象(O)”提示选项,并在图形窗口中选择中心线作为旋转轴,然后输入旋转角度为“360”,按<Enter>键确认旋转角度,此时旋转实体显示如图14-30所示(默认以“二维线框”显示模型)。
除了指定对象用作旋转轴之外,还可以通过指定轴起点(第1点)和轴端点(第2点)来定义旋转轴(该旋转轴的正方向为从第1点指向第2点),也可以将当前UCS的X轴、Y轴或Z轴正向设定为轴的正方向。
在功能区中打开“常用”选项卡,从“视图”面板的“三维导航”下拉列表框中选择“东南等轴测”选项,从“视觉样式”下拉列表框中选择“灰度”选项,此时旋转实体显示效果如图14-31所示。
图14-30 创建旋转实体
图14-31 指定视角视图和视觉样式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