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 使用定义编组
编组是已命名的对象选择集。与未命名选择集不同,编组是随图形保存的。
创建或编辑编组时,可以指定它是否可选。如果一个编组是可选的,选择它的一个成员将导致选择当前空间中符合条件的所有成员(但是锁定图层的成员不可选)。选择编组的方式也受系统变量“PICKSTYLE”的影响。编组选择时系统变量“PICKSTYLE”为关,则可以单独地选择编组成员。下列过程中使用的编组是可选的。
1.对象编组
一个对象可以是多个编组的成员。可以用“对象编组”对话框中的“查找名称”选项列出选择对象所属的所有编组。用高亮度显示指定编组的所有成员。编组中成员按所编号排序并可被重排序。重排序适用于对某些对象的批处理操作,或为达到较好的显示效果确定哪个对象位于“顶端”。可用命令行命令“group”打开“对象编组”对话框来创建编组,见图2-55。创建编组时可以给编组一个名字和说明,选择“新建”选项,此时对话框暂时隐去,可在图形窗口选择将被编组的对象,按回车后再显对话框,再按“确定”按钮完成对象编组。如果复制一个编组,副本将被赋予默认名Ax并认为未命名。未命名编组在“对象编组”对话框中将不被列出,直至选择了“包含未命名的”。
如果选择一个可选编组的某个成员包含到一个新编组中,则那个可选编组中的所有成员都将被包含在新编组中。
2.选择编组
可以在命令行“选择对象”提示下,选择“G”选项后,命令行提示“输入编组名:”此时输入编组名字并且按回车键,即该编组中的所有对象被选择。
如果系统变量“PICKSTYLE”被设置为1或3(编组打开),并且选择一个可选编组的任意一个成员,则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成员都将被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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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5
可以通过按“Ctrl”+“A”组合键切换<编组 关闭>/<编组 打开>的选择。
3.编辑编组
可以随时增加或删除编组成员并可以重新命名编组,也可复制、镜像和排列编组。删除一个编组成员将从编组的定义中删除该对象。当一个编组成员包含在删除块中时,该对象将从图形和编组中删除。如果删除一个对象或把它从编组中删除使编组为空,那么编组仍保持原定义。可以通过分解编组来删除编组的定义,分解编组将把编组从图形中删除,但编组中的对象仍然在图形中。
可以改变编组中成员的次序、说明以及是否可选。可以用两种方法对编组成员进行重排序。
1)改变单个成员的编号或编组成员范围。
2)排列所有成员的次序。
请注意,每个编组的第一个对象编号为0而非1。
使用定义编组的详细信息见AutoCAD帮助主题或有关资料、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