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如何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四版)》,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期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及其他相关表格,供各地进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汇总时参考。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https://www.daowen.com)
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则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