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人员管理

(一)医务 工作人员 管理

1.发热零报告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治疗师、工勤、进修、规培、紧缺人才培训及实习人员做好发热零报告,每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测量2次体温(如有不适症状,随时测量),据实上报体温情况。如有异常体温,立即脱离工作环境,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隔离措施。

2.个人防护要求:工作人员进入病区、治疗室等相关诊疗区域必须戴口罩(外科口罩为佳),必要时佩戴护目镜;行外病区会诊、床旁治疗期间,诊疗人员务必配合相关科室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穿隔离衣。在诊疗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感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手卫生要求:严格执行手卫生,接触患者前后、诊疗前后均应及时洗手(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

4.进修、规培及紧缺人才培训人员参照教育处相关规定,结合科室实际运行情况,承担相应诊疗工作;实习人员按学校和医院的相关要求返岗。

5.工作人员休息期间,尽量以居家为主。无论是否在岗,应避免跨市级行政区划出行。如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相应隔离观察;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相应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