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及家属管理(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产科门诊
(1)孕产妇首先进行预诊分诊,戴口罩、手消毒,测量体温(测量2次,以最高温度为准),额温等体温超过37℃者,至医院门诊一楼预检分诊台进行登记。
导医台协助预检分诊台,仔细询问现病史,有无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疫情严重地区发热或有/无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的患者接触史,有无14天内家庭发热人员。疫情严重地区包括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
(2)体温正常、无症状、无流行病学接触史的孕妇,由专人引导至产科普通诊间诊治。进入普通产科间必须佩戴口罩,家属一律在诊间外等候。
(3)对符合该病毒感染筛查标准(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疑似患者,由专人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对于不符合筛查标准的发热孕产妇,由专人引导至孕产妇发热专病诊间就诊。
(4)凡疑似及确诊病例,应转运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和分娩。
2.产科急诊
(1)孕产妇首先至急诊分诊台,戴口罩、手消毒;测量体温(测量2次,以最高温度为准),体温超过37.3℃者,至医院门诊一楼预检分诊台进行登记。仔细询问现病史,有无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史、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疫情严重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及消化道症状的患者接触史,有无14天内家庭发热人员。疫情严重地区包括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
(2)体温正常、无症状、无流行病学接触史的孕妇,由专人引导至产科急诊进一步诊治。进入急诊诊间必须佩戴口罩,家属一律在诊间外等候。
(3)体温升高的孕妇:对符合该病毒感染筛查标准的疑似患者,首先由内科急诊医生判断诊治,并电话联系产科医生判断有无产兆,是否需要转入产科急诊诊治。若无产科处理指征,转至发热门诊诊治。若有产科急诊处理指征:转至专人急诊隔离诊间,要求佩戴医用口罩,家属按照要求自行隔离。对于不符合筛查标准的发热孕产妇,内科急诊医生首先诊治。产科医生判断需要产科处理,由专人引导至产科急诊诊间进一步诊治。
(4)所有急诊诊间,要求家属全部佩戴口罩,手消毒,测体温(≤37.3℃);并在指定区域休息等待。(https://www.daowen.com)
3.产科病房
(1)需入院的孕产妇(包括节前预约入院待产的孕妇)必须经由门诊诊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所有孕产妇在进入病区前,在入口处手消毒、测量体温(测量2次,以最高温度为准)
(2)住院孕产妇按要求每张床位仅限一人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有疫情严重地区(疫情严重地区概念根据官方界定,实时更新)接触史,需自行隔离观察2周,不得来院探陪。陪护人员进出病区均应手消毒,监测体温(≤37.3℃),并佩戴口罩。
(3)在院期间孕产妇发现发热、咳嗽,立即转入隔离病房,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安排检查及治疗。
(4)陪护者如有发热、咳嗽或可疑流行病学史,禁止进入病区探陪,需发热门诊就诊或者自行居住处隔离。
(5)废弃口罩按有害垃圾处置,院内可询问医院工作人员处置地点,不能随意丢弃。医院依照医疗垃圾统一放置、处理。
4.产房
(1)所有孕产妇在进入产房前,必须经由门急诊诊疗,详细询问、排除新冠状病毒疑似感染后,由专人引导至产房。
(2)所有孕妇进入产房前必须佩戴口罩,在入口处手消毒、测量体温(测量2次,以最高温度为准)。服从产房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产房诊治期间,若孕产妇发现发热、咳嗽,立即转入隔离产房,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安排检查及治疗。
(4)产房原则上不安排任何陪护。对于特别病人需要分娩过程陪产者。需安排一名固定人员,进入产房前排除疫情严重地区接触史,然后手消毒、监测体温,体温正常者,穿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普通隔离衣、一次性鞋套。在专人指引下,进入产房陪产。陪产过程中服从产房工作人员安排。
(5)废弃口罩按有害垃圾处置,院内可询问医院工作人员处置地点,不能随意丢弃。医院依照医疗垃圾统一放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