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人员管理
2026年09月22日
(一)医务
工作人员
管理
1.发热零报告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工勤、进修学习人员等做好发热零报告,每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测量2次体温(如有不适症状,随时测量),据实上报体温情况。如有异常体温,立即脱离工作环境,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隔离措施。
2.医务人员对每一位患者需要执行标准预防,根据其传播途径及可能暴露风险,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并在所有的医疗操作中做好手卫生、个人防护等,降低医院感染发生。
3.手卫生要求:严格执行手卫生,接触患者前后、诊疗前后均应及时洗手(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手部无明显污染时,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如手上存在可见污物,采用皂液洗手后卫生手消毒。严格按我院规定的“七步洗手法”执行。病区配备足够的手卫生设施和产品。
4.个人防护要求:工作人员进入诊疗区域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进入新生儿病区或儿童重症监护病区区域必须执行手卫生,更换洗手衣及清洁工作鞋,同时戴外科口罩及一次性工作帽。
5.在诊疗及医疗操作过程中,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感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为患者执行口腔护理、吸痰、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无创通气、采血、动静脉穿刺、导尿、胸穿、腰穿、骨穿、更换尿布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需戴一次性乳胶检查手套,穿隔离衣并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6.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戴和脱掉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后应作为医疗废物处理。禁止穿着个人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以免交叉污染。
7.工作人员休息期间尽量以居家为主,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及时报备并予以隔离观察。
8.所有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符合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隔离规定的,不得进入诊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