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2026年09月22日
四、注意事项
1.开检初期仅接待本院职工体检,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一律不接待外单位和个体来检。近期有疫情相关流行病学史者,建议居家隔离14天后再视情况予以安排健康体检。
2.如有体温升高或其他不适症状,立即阻止健康体检,有流行病学史或可疑临床症状者由专人转送至发热门诊诊治;既无流行病学史也无可疑临床症状者,建议其自行普通门诊就诊。
3.在中心设立隔离间,如遇到可疑受检者突发紧急医疗情况,统一在隔离间内进行处置,并尽快送至发热门诊进一步诊疗。接触人员注意做好预防保护措施,专人负责病情随访工作及终末期消毒。(https://www.daowen.com)
4.大家做好自我保护,不要恐慌,守望相助、联防联治、同心协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当下疫情期间,作为健康管理者,应积极倡议加强防护及相应的自我健康管理,从自身做起;同时,密切关注疫情进展,认真学习防疫知识,熟练掌握抗疫技能,武装自己,全力备战,闻令而动,驰援一线!
6.本措施主要为预防,诊治措施详见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