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特、精、美”特色小镇

4.打造“特、精、美”特色小镇

以农村信息化、农业智慧化、农民新型化为抓手,打造特色小城镇、精品农业、美丽乡村,全面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特色小镇。不求“大而全”,力争“特而精”“小而美”。设立专项资金,运用PPP等建设模式,按照基础条件好、定位明确、思路清晰优先原则,采取试建结合办法,分阶段分批次(“151”)建设特色小镇,首批建10个,视效果建第二批50个,第三批建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