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科教创新成果转化工程
研究制定促进技术转移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市场建设,搭建技术转移各方的良性互动平台,促进技术成果尤其是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成果向工业生产力转化。加快建立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新区、众创空间、创业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各类技术转移和创业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出台推进技术市场建设政策措施,依托在鄂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若干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权化及就地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产权交易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出资等各项制度,力推知识产权资本化和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