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十八 训曰:如朕为人上者,欲法令之行,惟身先之而人自从。即如吃烟一节,虽不甚关系,然火烛之起,多由于此,故朕时时禁止。然朕非不会吃烟,幼时在养母家,颇善于吃烟。今禁人而己用之,将何以服人?因而永不用也。(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