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 生活居住用地

4.6.4 生活居住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的6大居住片区用地,主要分布在Ⅱ类或Ⅲ类抗震防灾用地、抗震适宜或较适宜区,约占99%。在Ⅲ类用地区域,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应在工程的选址阶段进行专项论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抗震措施。对于极少数居住用地,靠近五桂山等潜在滑坡崩塌高、中危险地带,处于有条件适宜区,需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张家边温泉地面沉降重点危险区内的居住用地,为不利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