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耕地地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五章 耕地地力

耕地地力即土壤的地形地貌、成土母质、理化性状、农田基础设施及施肥水平等综合因素构成的生产能力,是耕地内在的基本素质的反映。本次耕地地力评价是采用以土壤要素为主的潜力评价,耕地地力的高低用耕地自然要素评价的指数来表示。为直观地反映耕地的地力,实现以粮食产量表示的耕地生产能力,可在每一个地力等级内随机选取若干比例的管理单元,通过调查近3年来实际的年平均产量(经济作物统一折算为谷类作物产量)并进行相关研究,将耕地地力综合指数转换为概念性产量。根据北海市辖三区34.38万亩(以调查面积统计)耕地地力评价结果,选取对耕地地力影响较大、与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的10个评价因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比例尺为1∶50 000土壤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叠加生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以《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1309-1996)为标准,通过综合分析,将北海市辖三区耕地划分为6个地力等级。

运用北海市辖三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农业部耕地地力评价规程和分级标准,根据北海市辖三区耕地地力综合评价指数结果,将北海市辖三区343 812亩(以调查面积统计)耕地的地力进行评价并将其分为1~6级地共6个等级。各等级所占面积、比例见表5-1。

表5-1 北海市辖三区耕地地力等级统计(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从表5-1中可以看出,本次耕地地力评价,北海市辖三区耕地地力等级中,高产耕地(1级地、2级地)面积为44 642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2.98%;中产耕地(3级地、4级地)面积为220 611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17%;低产耕地(5级地、6级地)面积为78 559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85%。其中水田高产田面积为15 347亩,占水田总面积的16.10%;中产田面积为66 481亩,占水田总面积的69.75%;低产田面积为13 483亩,占水田总面积的14.14%。旱地高产田面积为29 295亩,占旱地总面积的11.79%;中产田面积为154 130亩,占旱地总面积的62.02%;低产田面积为65 076亩,占旱地总面积的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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