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PPP项目的失败,可能源于前期设计失误,决策失误、用人失误等,但政府对多数PPP项目的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只有出了问题才开始问责,也只限于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事后责任追究,缺乏事前警示和责任追究。此外PPP 项目的考核,政府不能仅基于绩效,而应社会与经济效益并重,鼓励更深度的合作和多方共同参与,共同改进和解决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