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研究——以恩施州为例

党政 领导 干部问责制度研究——以恩施州为例

刘 欣

恩施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鄂、湘、渝三省(市)交会处,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辖区8个县市,88个乡、镇,2627个村。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负责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即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恩施州纪委在此方面主要是从定责、督责、问责三个方面着力,推行“一案双查”,开展责任追究。本文通过分析恩施州纪委的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从实践和操作的层面,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完善和细化,提出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