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问责的力度

(二)加强 行政问责的力度

重视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就是重视同体问责,重视以人大问责为核心的异体问责,实现问责主体的多元化。第一,强化人大的法律问责。由于人大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同时人大也是问责的主体,因此,要加强政府责任建设的落实首先要确保人大制度建设。第二,强化司法职责。加强司法机关的问责必须协调检察机关和督查机关之间的关系,因为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刚性问责,要加强法院对司法审查力度。第三,加强群众的力量。加强社会问责,加强群众的自主性和意识性,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