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纳入到正规的法制体系中。例如:具体制定对象、范围、标准等。特别是涉及一些不确定的道德行为难以问责,要保证问责的持续和公正。第二,加强行政问责的相关的配套法律。建立正规的问责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第三,完善被问责官员复出制度。借助法律的权威,设定官员复出问题复职期限、程序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