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对脊髓灰质炎防治知识的培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指定医疗机构应在易于隔离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肠道门诊、隔离留观室,确诊患者应收治于医疗机构儿科、神经内科及感染科的隔离病房,定点收治脊髓灰质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病区。(https://www.daowen.com)

(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脊髓灰质炎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