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投影的分类

2.1.2 投影的分类

根据投影线之间的相互关系,可将投影分为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1)中心投影:投影中心S在有限的距离内,所有的投影线都交汇于一点,这种方法所产生的投影,称为中心投影,如图2-2所示。

用中心投影法绘制的图形具有立体感和真实感,符合人的视觉,因此在建筑工程外形设计中常用中心投影法,即建筑透视图。但其图形大小和形状会随着投影中心、物体、投影面三者相对位置的改变而改变,作图复杂,且度量性较差,所以在工程中只作为辅助图和效果图使用(详见第13章)。

(2)平行投影:把投影中心S移到离投影面无限远处,则投影线可视为互相平行,由此产生的投影称为平行投影。

平行投影的投影线互相平行,所得投影的大小与物体离投影中心的距离无关。

根据投影线与投影面之间的位置关系,平行投影又分为斜投影和正投影,如图2-3所示。

斜投影:投影线与投影面倾斜时称为斜投影,如图2-3(a)所示。

正投影:投影线与投影面垂直时称为正投影,如图2-3(b)所示。

平行投影法是由投影面和投射方向确定的,物体沿投射方向移动时,物体的投影大小不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