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画图步骤
2025年10月13日
7.2.3 画图步骤
1)选比例,定图幅
视图的方向和数量确定后,应根据实物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按照国标要求选择比例和图幅。比例选择的原则是:图形表达要清晰、协调,一般小而复杂的形体用较大的比例,大而简单的形体用小比例。
2)布置视图
根据形体各方向的大小尺寸确定各视图的位置,作各视图的基准线。基准线之间要留足标注尺寸的空间,使视图之间疏密得当。总体要求是构图要美观、稳重。
3)画底稿
画图顺序为:先画主要部分,后画次要部分;先画大形体,再画小形体;先画可见部分,后画不可见部分;先画曲线,再画直线。如图7-7(a)、(b)、(c)、(d)所示。

图7-7 组合体的画图步骤
画图时,组合体的每一个部分应从反映形状特征和位置特征最明显的视图入手,然后通过三等关系,画出其他两面投影。而不是先画完一个视图,再画另一个视图。这样,不但可以避免多线、漏线,还可以提高画图效率。
4)加深图线
底稿完成后应认真检查,尤其应考虑各形体之间表面连接关系及从整体出发处理衔接处图线的变化。确认无误后,按标准线型描深,如图7-7(e)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