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4 改变图形的位置和大小
2025年10月13日
15.3.4 改变图形的位置和大小
1)移动
拾取
按钮可调用此命令。移动命令可以将选定的对象从图中某一位置移至另一个位置,不改变对象的方向和大小。操作和复制命令相似,也是输入基点和指定位移量。区别是移动只能做一次移动,且原来的对象消失。
2)旋转
旋转命令可以将选定的对象绕某一基准点旋转,不改变对象大小但改变其方向。
拾取
按钮,命令行提示:
命令:_rotate
UCS 当前的正角方向:ANGDIR=逆时针 ANGBASE=0
选择对象:(选择旋转的对象)↙
指定基点:(选择旋转的基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复制[C]/参照(R)]:(输入角度值,正值逆时针旋转,负值顺时针旋转)↙
其他选项说明:
(1)复制[C]:旋转后原来的对象不消失。
(2)参照(R):通过指定参考角度和所需的新角度确定一个相对旋转角度,将选定的目标以相对角度绕基点旋转。
【例15-8】将图15-35中门的开启线旋转到45°角。

图15-35 门的旋转
【解】图15-35(a)只要以A为基点,输入旋转角度45即可。
图15-30(b)选定参照方式后,命令行提示:
指定参照角〈0〉:(捕捉A点)指定第二点:(捕捉B点)
指定新角度:45↙
3)缩放
缩放命令可将选定的对象按需要的比例任意放大或缩小。下面举例说明。
【例15-9】将如图15-36(a)所示的门放大1.5倍。
【解】拾取
按钮,命令行提示:
命令:_scale
选择对象:(选择门作为对象)↙
指定基点:(拾取A作为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参照(R)]:1.5↙
此时,可得到图15-36(b)。

图15-36 门的缩放
若想由图15-36(a)得到如图15-36(c)所示的高度为30的门,需要选择参照方式,此时,命令行提示:
指定参照长度〈1〉:(捕捉A点)指定第二点:(捕捉B点)
指定新长度: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