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人员组织分工
使用自携式呼吸器进行潜水作业时,要根据潜水任务的性质合理组织人员,明确分工,这是保证潜水作业人员安全和顺利完成任务的最基本要素。潜水作业通常是以潜水队或潜水小组为单位来组织实施的。一般是根据潜水作业任务的大小,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以及作业区的环境条件来确定参加作业人员的数量。由于自携式潜水携带轻便、机动灵活,大大减少了对水面支援的要求,因此水面保障人员可适当减少。自携式潜水人员配备要求如表4-1所示。
表4-1 自携式潜水人员配备

潜水人员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潜水员,负责水下作业工作。
(2)潜水监督,负责潜水作业现场的全面工作。(https://www.daowen.com)
(3)潜水长,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潜水指挥。
(4)预备潜水员,负责水下救护工作。
(5)信号员,负责掌管信号绳及记录工作。
(6)必要时安排潜水医生,负责潜水作业现场的医务工作、潜水减压及减压病的治疗工作。
表4-1是根据一个潜水小组或潜水小队来配备的,其中不包括其他辅助人员在内。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所需人员。
潜水人员确定以后,潜水监督或潜水长应向全体人员介绍本次潜水任务、作业区条件、潜水计划、安全措施及人员分配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