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潜水供气系统
在潜水作业现场,对水下潜水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呼吸气体是保障潜水员生命安全、健康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环节。潜水供气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提供的压缩空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潜水呼吸气体》(GB 18435—2001)规定的纯度要求,如表8-1所示。
表8-1 压缩空气纯度要求

(2)在所有体力负荷条件下,供气流量应能满足水下潜水员呼吸通气量的要求。供气流量的大小取决于所用潜水装具的类型。
a.通风式潜水装具的供气流量:
Qv1≥k×(d/d0+1)
式中:Qv1——使用通风式潜水装具的潜水员在水下从事给定劳动强度作业时所需供气流量,L/min;
k——头盔中二氧化碳的混合速率,L/min;
轻劳动强度:k=65
中劳动强度:k=100
重劳动强度:k=190
d——潜水作业深度,m;
d0——静水压强每增加0.1 MPa时的水深,相当于10 m。
b.水面需供式潜水装具的供气流量:
Qv2≥q1×(d/d0+1)(https://www.daowen.com)
式中:Qv2——使用水面需供式潜水装具的潜水员在水下从事给定劳动强度作业时所需供气流量,L/min;
q1——潜水员从事给定劳动强度作业时的通气量,L/min;
轻劳动强度:q1=30
中劳动强度:q2=40
重劳动强度:q3=65
d、d0——同a。
使用需供式潜水装具时,供气流量还应满足潜水员瞬时最大流量要求。
(3)供气压力必须能克服潜水深度的静水压力及空气流经潜水软管、接头、阀门及调节器时所引起的压力损失,并有一定的供气余压。供气余压的大小视所用的潜水装具类型而定。
(4)使用高压气瓶组作为潜水员的气源时,气体储备量应充足,并有适当的余量。
(5)备用供气系统应有提供所有水下潜水员用气量的能力,当主供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备用供气设备必须能立即投入工作。
潜水供气系统的组合形式较多,但一般均由空气压缩机、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储气瓶、水面供气控制台及管路系统(包括管件、阀门、减压器等)组成。图8-10是一个常见的潜水供气系统原理图,从空压机出来的压缩空气,流经油水分离器,除去其中的大部分油雾和水汽后,进入储气瓶,再经过空气过滤器净化后,才输送到供气控制台,供潜水员呼吸用。

图8-10 潜水供气系统原理图
1.空压机 2.油水分离器 3.储气瓶 4.空气过滤器 5.供气控制台 6.高压气瓶组 7.空气减压器
该系统中包括有高压气瓶组,经空气减压器减压后供潜水员呼吸,它既可作为主气源(如果储气量足够大),也可作为备用气源供紧急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