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三、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https://www.daowen.com)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