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2016年,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二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56.4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39.42微克/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为PM2.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7天,优良率86.6%。

【水环境】 2016年,吉水县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设城南水厂取水口、城西水厂取水口、老水厂取水口3个点位。3个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2015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无明显变化。赣江吉水段设立文峰村头、金滩杨家和八都住歧3个水质监测断面,乌江吉水段设立丁江大江岭、南门大桥2个水质监测断面。南门大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其余断面水质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全县水质整体状况优。(https://www.daowen.com)

【声环境】 2016年,吉水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设20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7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好。与2015年相比,噪声值上升了1.5分贝。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设100个监测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2.4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与2015年相比,噪声均值下降了0.9分贝。

(李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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