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重要会议

【第一次常务会】 1月4日上午,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蒋兴灿,副县长毛晓青、曾道功、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了会议。农工部李长贵、司法局欧阳四保、发改委许招满、统计局周建明、优化办毛菊生、农业局刘丽明、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王平平、工信委欧阳昌清、金滩新区管委办刘二平、园区管委会罗俊杰、商务局聂刚、交通局夏彬彬和刘亦武、公路分局黄小平、住建局彭树根、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肖冬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方兴、教体局李文俊、旅游局杨忠伟、科技局刘三明、法制办刘书智、文峰镇孔令云、枫江镇罗海根、盘谷镇唐小兵、黄桥镇肖水平、金滩镇李拥兵、八都镇江善锦、双村镇邱会保、醪桥镇陈胜生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在全县经济工作暨脱贫攻坚、农业农村“三大工程”推进会上讲话(讨论稿)》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意见,以及部门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由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以表格形式提供报告中涉及的数据,一并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昌吉赣客专和蒙华煤运通道(吉水段)征拆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昌吉赣客专和蒙华煤运通道(吉水段)土地房屋征拆安置工作考核办法》。会议明确,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林业局组织实施名木古树移植工作,支铁办要将配合名木古树移植工作纳入考核办法;各乡镇的集中安置点尽量不建在耕地及公益林范围内。会议要求,由支铁办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两个文件,将《实施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由财政局提前测算、预留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所需资金;支铁办和各乡镇共同努力向业主单位争取安置点建设项目资金;支铁办要与市支铁办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其他县(市、区)进度;各乡镇力争在元月5日前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20日前完成搬迁及拆迁过渡安置。会议讨论了沿湖公路南延段审计决算有关事宜。会议一致同意对该项目直接进行审计决算。业主、监理、施工各方根据业主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定的单价,按照规定补充相关协议,并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最终以审计决算为准。会议明确,沥青价格执行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江西省2015年12月—2016年1月份公路、水运工程主要外购材料平均供应价格信息价。由县财政局预拨120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以审计决算结果按实际支付。会议要求,由交通局负责,在春节前完成沿线绿化工程。

【第二次常务会】 2016年1月15日晚,袁守旺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县人大副主任、金滩新区管委办主任谢晓东,副县长毛晓青、罗新苟,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发改委许招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水利局符桃根、交通局夏彬彬、公路分局黄小平、金滩新区管委办袁文武、住建局罗海根、环保局赵木苟、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肖冬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方兴、支铁办杨小建、法制办刘书智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樟吉高速吉水连接线改建工程PPP项目的相关事宜。会议同意该项目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取消3000万元自有资金开标前打入,保留投标保证金520万元为现金保证方式;建安费下浮让利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参与竞争,注明报价需符合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企业法人必须到场参加竞谈。会议讨论了关于确定昌吉赣客专吉水西站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单位的相关事宜。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及重大性,以及县城总规修编和金滩新区控规编制均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为了便于规划体系间的有效衔接,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昌吉赣客专吉水西站区域控制性详规编制,规划设计费用确定为230万元。县住建局要按照会议精神,加快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程序严格到位,保证规划编制成果按合同既定时间如期到位。会议讨论了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事宜。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办按照会议要求尽快印发分工调整的通知。

【第三次常务会】 1月22日下午,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三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袁迎珍,副县长毛晓青、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了会议。发改委许招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王平平、园区管委会罗俊杰、安监局周小荣、供电公司吴琳、住建局刘熙财、环保局赵木苟、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肖冬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方兴、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文海、公安局孔令文、法制办刘书智、金滩镇李拥兵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电力杆线迁移相关事宜。鉴于电力杆线迁移工作的特殊性,会议一致同意,将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内的110kV、35kV电力杆线迁移改造工程,分别委托市、县供电部门组织施工。工程总造价控制在610万元以内,其中市电力部门310万元(含设计费)、县电力部门300万元(含设计费)。会议要求,由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财政评审和审计决算,金滩镇政府要做好征地和青苗补偿工作,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局据实拨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意见》。会议要求,由县国土局按照会议要求尽快修改完善,由张厚楷副县长负责对文本进行总体把关。相关部门要站在生态保护的高度,完善其他有关方案。对违反有关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置。会议听取了县城投公司关于城北郊野森林公园项目建设进展以及所存在主要问题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吉水县办字〔2015〕95号文件规定,对已招标的工程项目,新增工程量不能超过原工程量的10%(以财政复评价为准),且要在原下浮让利系数基础上再下浮2%,由县城投公司与原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对未招标的工程项目,一律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投标。会议要求,由县城投公司负责,县财政局、审计局配合,对城北郊野森林公园涉及的所有项目进行优化、细化和评审,分类详细列出需要签证的新增工程量(包括暂估价项目、材料暂定价明细)清单和金额以及新增工程项目清单。对整个土方工程,由县城投公司牵头,商公路、交通和设计单位等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结合实际优化设计方案。新增的土方工程量,按规定签证后进行审计决算;未纳入原招标范围的新增土方工程,要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投标。同时,会议要求,县城投公司要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关于城北郊野森林公园工程建设推进协调会议纪要》相关内容后下发执行,并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第四次常务会】 3月8日上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袁迎珍,县人大副主任、金滩新区管委办主任谢晓东,副县长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黄祯裕、农工部李长贵、发改委许招满、人社局彭木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民政局陈吉平、农业局刘丽明、水利局王平平、扶贫和移民办陈忠玫、新村办肖军、工信委欧阳昌清、园区管委会罗俊杰、商务局周光明、交通局夏彬彬、公路分局黄小平、供电公司胡红伟、路堤办康安、金滩新区管委办袁文武、住建局刘熙财和彭树根、房管局夏伟斌、环保局孙金根、城管局喻苏平、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曹春平、财政局罗忠民和胡晓燕、审计局方兴、教体局李文俊、卫计委王冬根、文广新局刘春秀、旅游局杨忠伟、科技局刘三明、法制办刘书智、金融办康小琴、文峰镇孔令云、黄桥镇肖水平、金滩镇李拥兵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分工和实施意见》。会议认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既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着力点,也是立项争资的一个主攻方向。会议要求,县发改委要认真对照《指导意见》,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推进的流程和措施,并做到一个季度梳理调度一次,确保有效对接国家重大政策。县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县发改委、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对接好、对标好,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确保争取到更多国家重大政策支持,对于争取到的项目,要加快落地,并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县发改委要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会议讨论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吉水县2016年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吉水县2016年库区移民发展扶持工作实施意见》三个文件。会议要求,县扶贫和移民办要进一步做细做实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三个文件的各项内容更加合理,并在脱贫时间上尽量往前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力量上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争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安排上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县财政局要在财政资金、产业扶持资金的安排上重点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的绩效考核要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县扶贫和移民办要根据会议精神,结合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三个文件,报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讨论了《2016年吉水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会议要求,住建、国土、城管等部门要针对2011年换届以来各乡镇小城镇建设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今年下达的任务具有针对性。同时,《实施意见》要突出几个重点:一是整个滨江路堤结合工程景观带的建设,包括风格体现、功能设置、景观布置等工作,由设计部门进一步论证,并提出设计意见建议;二是各乡镇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建设要进一步明确要求;三是各乡镇小城镇建设要严格遵守耕地保护和用地管控的相关要求;四是重点乡镇的综合执法管理要全面完成,其他乡镇的社区建设与管理要全面加强;五是各乡镇圩镇的环境卫生管理要加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住建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实施意见》出台后,进一步强化组织推进的措施,并加强调度、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峰大道“白改黑”小江口拆迁方案》。会议要求,要尽快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并从路堤办、征拆办和文峰大道“白改黑”工程指挥部抽调干部,集中办公,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拆迁工作;县房管局直管公房和皮革厂的征收工作要加快推进,确保3月底前完成签约、搬迁、腾空并交付拆除。各项征拆工作要依法依规,确保社会稳定。会议听取了金滩新区管委办关于樟吉高速吉水连接线改建工程PPP项目相关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该项目作为一项改革尝试,可积累经验,为今后改革创新奠定基础。会议一致同意,按有关规定,由竞争性谈判调整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新一轮采购活动,在社会资本资格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评审专家书面推荐4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会议要求,金滩新区管委办要加快完成竞争性磋商的各项工作,确保樟吉高速吉水连接线改建工程尽早施工。会议研究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项目迎检工作有关事项。会议要求,县科技局要想方设法提高本县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及质量,要加大对专利产业化资金扶持力度,要全面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力争项目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第五次常务会】 4月5日上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五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曾道功、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发改委李志强、物价局熊玲、人社局彭木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水利局王平平、园区管委会罗俊杰、交通局夏彬彬、运管所李小迪、公路分局黄小平、金滩新区管委办袁文武、住建局刘熙财、路堤办康安、城管局喻苏平、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肖冬根、征收办彭树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方兴、卫计委王冬根、旅游局杨忠伟、司法局欧阳四保、交警大队张赟、芦溪岭林场罗小瑜、法制办刘书智、文峰镇京海华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城北泄洪渠、东山大道工程、城北郊野公园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城投公司在《实施方案》公示前,要全面掌握拟征拆范围内存在问题的对象、历史遗留问题、征拆对象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等情况,相关领导、部门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要全面了解安置地应适用的范围,以及安置地选择和用地性质等情况。会议明确,此次征收签约期限控制在三个月,如需依法征拆的,相关程序要依法依规。县城投公司要根据不同用地性质确定对应安置比例,涉及农业用地的,由县农业局论证征收的合法性,总体原则以货币化安置的补偿方式为主。由城投公司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送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另外,会议对城北泄洪渠和城北郊野公园建设提出了几点具体意见:1.城北泄洪渠:整体规划要按照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的要求,并通过规委会审定;水利局、环保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住建局、城投公司要针对城北区域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再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2.城北郊野公园:城投公司务必要加快征拆工作,力争今年10月1日开园;文峰镇要加大对城北新区的治理力度,加快沿路两边的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园内的路网建设、单体工程要加快做好招投标工作;城北新区空闲地块要做好绿化,并布局建设一个停车场。会议讨论了关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有关事宜。会议同意县人社局提交的《关于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请示》。会议要求,人社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分项目补齐相关资料,并由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共同审核把关;县人社局、司法局要按照两次推进协调会的精神妥善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后续工程进度。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方案》。会议认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一件民生实事,有关部门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会议要求,县交通局要聘请发达地区有经验的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全县公共交通有序、便捷和安全;关于经营主体、线路优化、起始时间和发车间隔时间等,由县交通局再研究细化,并尽快完善《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关于公交站亭的建设,由县交通局单独做个详细的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关于县城车站的布局以及修理厂和加油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由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县住建局、公路分局、交警大队和金滩新区管委办等部门单位协助,充分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报县政府审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设置吉水县精神病专科院有关事宜。鉴于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并经过实地考察,会议一致同意引办有一定办院经验的福建漳州平和县精神病医院到吉水县创办精神病专科医院;会议明确,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置方式为民营独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选址在县城原芦溪岭林场老场部,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30亩以内;所创办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一定要按照国家二级标准进行建设,创办方要缴纳800万元保证金到县卫计委财政专户,逾期未达到标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必须无条件撤出。会议要求,县卫计委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上级卫计部门审批通过,并督促创办方加快医院建设。会议讨论了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事宜。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办按照会议要求尽快印发分工调整的通知。

【第六次常务会】 4月19日下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六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副县长毛晓青、曾道功、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经贸学校肖武、发改委胡晓斌、物价局熊玲、人社局彭木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农业局彭梅根、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兰晓红、工信委欧阳昌清、商务局聂刚、园区管委会罗俊杰、交通局夏彬彬、公路分局黄小平、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文海、金滩新区管委办袁文武、住建局刘熙财、房管局夏伟斌、征拆办彭树根、环保局赵木苟、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肖冬根、财政局袁小彪、扶税协税办刘新根、审计局方兴、国税局陈兵浪、地税局李小军、教体局李文俊、卫计委王冬根、文广新局刘春秀、旅游局杨忠伟、教育园区办刘长根、法制办刘书智、文峰镇孔令云、黄桥镇肖水平、金滩镇李拥兵、水南镇陈义生、白水镇鄢宝富、乌江镇郭建华、水田乡谢庆熙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落实2016年融资计划及相关事项。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项目包装,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资料的完善,有关县直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对于已确定的融资计划,各责任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有效对接,确保全县融资工作顺利进行。对利用吉阳大桥向赣州银行贷款3亿元和利用城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九江银行合作,进行项目贷款10亿元的创新业务,会议一致同意,并请城投公司牵头负责抓紧落实。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奖励招商引资入园项目引进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会议要求,县商务局要根据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办法》,并提出对引进的园区外企业的奖励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一是对推进项目落户园区的首引人原则上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奖励。二是厂房、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认定,由商务局牵头,园区管委会、住建局、国土局和物价局等部门参与,召集中介评估机构直接评估认定。三是《暂行办法》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参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快全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全县旅游工作要点》。会议要求,《实施意见》要进一步明确县级和乡镇两个层面要主抓的项目,详细制定年度计划;如何串联全县各个景点,形成旅游圈、旅游线,打造特色和精品等,由县旅游局提出意见建议报县政府审定。同时,要将燕坊村、桑园村、大东山、红色旅游等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旅游开发的资金来源和考核奖励等方面的内容,由县旅游局商财政局提出意见建议。县旅游局要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文件,并报送县政府审定。会议讨论了教育园区建设及井冈山经贸学校搬迁等有关事宜。会议明确,由曾志华部长、毛晓青副县长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推进小组,制定每周推进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会议对教育园区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一是教育园区综合主楼多媒体会议室、一楼大厅和吊顶进行重新设计,并加快挂网招标。二是流标项目由县财政局协助教育园区办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尽快施工建设。三是金滩新区管委办、金滩镇政府要派专人协调金园路、东谭路路网建设工作;职校二期实训楼B栋暂停施工建设。会议对经贸学校搬迁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一是有关问题要全部梳理出来;二是涉及的经费问题,由财政局进行核定;三是对教师的相关诉求,按照全县统一政策予以解决。会议讨论了关于万尚庐陵文化商业广场税收扶持政策有关事宜。会议明确,按照合同要求,万尚庐陵文化商业广场商业目前可以进入市场交易部分的40%,按照实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数额,由县财政返还给江西万尚会实业有限公司,用于扶持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奖返范围的税收,时间截至此次会议当天(2016年4月19日),即从2016年4月20日起,该项目市场部分(仅指可进入市场的40%部分)建设和不动产销售不再给予任何奖返,并由江西万尚会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相关书面承诺函。会议要求,由商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督促万尚会实业有限公司外资尽快到位,由财政局负责与万尚会实业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次常务会】 5月20日上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县人大副主任、金滩新区管委办主任谢晓东,副县长毛晓青、曾道功、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信访局谢陆生、人大办夏侯军平、政协办罗九珍、行政服务中心周富武、发改委许招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兰晓红、园区管委会罗俊杰、商务局聂刚、交通局夏彬彬、运管所李小迪、公路分局黄小平、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文海、路堤办康安、金滩新区管委办袁文武、住建局刘熙财、房管局夏伟斌、环保局赵木苟、城管局喻苏平、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肖冬根、财政局袁小彪、教体局李文俊、审计局方兴、国税局刘克凌、地税局黄晓丽、博物馆叶翔、公安局谢振福、公积金中心刘爱民、人民银行肖克毅、工商银行罗润生、法制办刘书智、黄桥镇肖水平、金滩镇李拥兵、八都镇江善锦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工业园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要求,由园区管委会根据会议意见调整相关设计,黄桥镇政府、金滩镇政府要加大该规划范围内的征拆工作,强化用地保障力度。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吉水县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措施》。会议指出,吉水县降成本、去产能、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房管局要认真梳理统计房地产库存总量,培育购买力,尽快缩短消化时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议明确,《若干措施》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契税奖励按照100%执行,严格执行税费“一单清”。会议要求,要加大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力度,完善商品房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控制私人建房,加大“双违建筑”打击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县房管局要对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吉水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若干措施》,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会议强调,对化解房地产库存的系列政策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对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没收,实行等额罚款,同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会议讨论了2016年秋季开学中小学生就读的相关事宜。会议要求,由毛晓青副县长牵头,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抓紧研究制定《吉水县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公安和政法等单位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要合理调整学位,明确相关要求和政策,方案制定后报县政府审定。《工作方案》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杜绝就读不公平现象。会议讨论了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对县市民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审计的请示》。会议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协助,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新增和变更设计的工程量,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逐项补齐相关程序,完善资料。同时,由王克齐常务副县长督促,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后续工作,待所有程序和相关资料补齐后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会议讨论了古城墙保护二期延伸工程相关事宜。鉴于延伸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要与之前工程保持一致,会议一致同意延伸范围工程仍由县路堤办委托原工程设计单位补充设计,并委托原中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会议要求,延伸工程预算须报财政评审,工程造价在原中标合同下浮的基础上再下浮让利5%,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审计决算。会议讨论了《樟吉高速吉水连接线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书》。会议原则同意PPP领导小组关于《项目合同》等相关文本的意见。会议明确,关于江西省公路桥梁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费、营改增引起的税负增加、施工期间道路维护费用、运营期道路设施的财产保险、增值税5个问题,按照《实施细则》执行,如有漏项的予以增加,超出《实施细则》的不予同意。会议要求,《项目合同》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协商好的条款,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项目合同》签订后,要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并加强项目的财务监督和工程监管,对失职渎职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会议讨论了《关于对农业保险费补贴型保险服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申请》。鉴于农业保险是一件民生大事,并且时间紧,程序繁,任务重,根据市财政局意见和其他县市区的做法,会议一致同意对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会议要求,由县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负责依照相关政策,抓紧实施。(https://www.daowen.com)

【第八次常务会】 6月15日上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张厚楷,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金滩新区管委办主任谢晓东以及县发改委许招满、人社局彭木苟、编办郭细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农业局刘丽明、扶贫和移民办陈忠玫、卫计委王冬根、工信委欧阳昌清、园区管委会罗俊杰、商务局周光明、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文海、住建局刘熙财和罗海根、房管局夏伟斌、城管局喻苏平、国土局杨润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方兴、国税局陈兵浪、地税局沈燕、教体局李文俊、科技局刘三明、城投公司曹春平、物流产业办赵厚文、人民银行袁君兴、法制办刘书智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暨城市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主要精神。会议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吉水县要在加强城市建管上狠下功夫。在投资评审方面,优化程序流程,提升投资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评审效率;在城市管理方面,坚持“从快从紧,从优从好”的原则加快高铁站台、金滩新区建设及环境卫生整治;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开展“两年攻坚”,打赢小城镇建设翻身仗,由张厚楷副县长牵头,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尽快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文化挖掘与古村落保护方面,加强燕坊、仁和店、桑园、店背、义富等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建设工作。县城管局要加快对吉阳、文峰大桥亮化工程的交付验收工作,并负责统一规范城北新区、金滩新区内的商铺招牌。各相关单位要梳理出下一步城建重点工作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关于全面“营改增”后对企业扶持政策进行调整的意见》,并从6月1日起试行,暂定先试行半年。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吉水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办法》和《吉水县工业效益贡献奖奖励办法》,由县工信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政府审定下发。县工信委牵头负责对近年来印发的各类扶持、奖励办法等文件进行梳理,县财政局、园区管委会、商务局配合,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提出应当废止的文件或停止执行的条款,报县政府审定。同时,将所有扶持、奖励文件整理成册,方便招商引资、招商宣传和兑现奖励。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吉水县购房契税奖励实施细则》。会议要求,办理购房契税奖励手续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17年6月30日,由县房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印发。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实施意见》一要把握上级要求和相关政策;二要把握县里政策导向,扶持奖励政策应有所侧重和倾斜;三要把握各单位需明确完成的目标和任务。由县人社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政府审定。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会议要求,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要使用和管理并重,有规划地制定五年实施意见,做到既抓重点又抓面上,要保证80%左右资金投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扶持对象,由县扶贫和移民办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

【第九次常务会】 7月18日下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九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袁迎珍、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金滩新区管委办主任谢晓东以及县发改委许招满、统计局周建明、人社局彭木苟、编办郭细龙、优化办毛菊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民政局陈吉平、农业局刘丽明、水利局周寿厚、扶贫和移民办陈忠玫、商务局孙菁和周光明、交通局夏彬彬、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文海、供电公司胡红伟、邮政局张林泰、住建局罗海根、国土局杨润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王礼新、国税局彭忠东、地税局黄晓丽、科技局刘三明、检察院王晓勇、银监办刘贱根、农业银行周建明、邮政储蓄银行王秋禄、庐陵村镇银行李诚、财保公司刘秋根、环保局孙金根、行政服务中心宋俊霞、人民银行肖克毅、农商银行付志鸿、金滩镇罗海根、法制办刘书智、金融办康小琴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6年吉水县政府廉政工作责任分工。会议要求,文件印发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切实抓紧工作落实。同时,县监察局要对乡村干部“走读”问题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会议讨论了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及吉水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会议认为,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扶持力度是当前发展所需,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很有必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要围绕“一中心、六平台、多网点”进行修改完善,突出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责任。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暂定试行一年。两个文件由县商务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时,县商务局要切实加强电子商务产业扶持资金的跟踪问效,每季度定期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调研分析,形成调研结果报县政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深入调研,选取部分乡镇进行试点,再全面推开。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要加强对实施光伏扶贫的综合效益分析,加大光伏扶贫宣传力度,加强贷款后续管理和光伏设施运行维护。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会议要求,方案要突出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明确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养护管理的奖惩措施,由县交通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全面推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机制实施细则,会议同意整合安排省扶贫和移民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其中一期400万元用作“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金。县扶贫和移民办要优选合作银行,与合作银行认真酌定贷款程序。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金滩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住建局按会议要求对具体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次常务会】 7月19日上午,县委书记、县长袁守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克齐,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兴灿、袁迎珍、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罗新苟、张厚楷,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厉有明、罗俊杰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金滩新区管委办主任谢晓东以及县委农工部李长贵、县发改委许招满、人社局彭木苟、农业局刘丽明、住建局罗海根和肖仁祯、国土局杨润根、财政局袁小彪、审计局王礼新、林业局邓九平、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文海、城投公司康安、商务局孙菁、编办郭细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教体局李文俊、财保公司刘秋根、人民银行肖克毅、城管局许继红、征收办罗来德、法制办刘书智、文峰镇刘青生、金滩镇罗海根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2016年吉水外国语学校引办建设合同。会议一致同意,引进深圳市东升教育集团在吉水县开办吉水外国语学校。会议明确:1.委托金滩新区管委办与深圳市东升教育集团签订合同书。2.同意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以划拨土地价款13万元/亩划拨教育用地约117亩。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外国语学校享受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按年报表学生人数(截止时间的建档实际学生人数)落实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发放学生免费教科书、贫困寄宿生困难补助等财政性补贴;为学生学籍办理、转学、升学管理以及教师管理等提供方便;对学校招收的县内生源及县政府同意招收的县外生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规定给予办理学籍。4.支持学校50名公办教师用于稳定教师队伍。其50名公办教师的五险一金、编制、职称管理由县政府负责,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由外国语学校负责。县教体局对支持的公办教师数按照动态管理、逐年到位、缺一补一原则执行。当班级数达到10个,给予10名公办教师;达到30个班级,给予20名公办教师;达到50个班级,给予40名公办教师;达到72个班级,给予50名公办教师。5.公办编制教师的选聘须由外国语学校根据班级规模及双方约定向县教体局申请,由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共同商定实施办法另行执行。公办编制教师外的人员聘用由学校自行组织。6.县教体局按国家规定对学校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对学校的指导和考核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7.外国语学校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推进素质教育,自觉接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8.外国语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地位,享有办学自主权,有权开设校本特长课程。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学校为独立法人单位,必须依法办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负盈亏,可以依法取得合理性投资回报。9.外国语学校应在规定的办学规模和层次内办学,按省政府规定人数成班,不得擅自扩大成班额。若需扩大办学规模和层次须报县政府审批。10.外国语学校的安全稳定、教育教学、学生学籍管理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接受县教体局的监督、检查和考评。11.为鼓励外国语学校加快项目建设,在学校能按合同如期开工竣工并开学的前提下,县政府分阶段无偿扶持1170万用于学校基础设施配套。所有教学用房基础完工后扶持上述资金的20%(下同),施工完成至地上二层时扶持到40%,建筑封顶时扶持到60%,竣工验收后,兑现扶持资金100%。12.外国语学校区域内学生就读问题,可根据需要委托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学校应优先满足,委托协议另行签订。13.外国语学校负担校建和办证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按公办学校工程建设收费的优惠政策标准执行。14.外国语学校对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须根据市场机制的要求,自主合理制定收费标准。15.成立吉水外国语学校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为成员,具体负责吉水外国语学校的建设推进和帮扶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意见》《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吉水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三个文件。县林业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印发。会议讨论了关于天松南路(吉阳大道—秀水路段)施工单位选择方式的请示。为保障吉水外国语学校项目开工建设,会议一致同意天松南路(吉阳大道—秀水路段)采取依法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路段施工至垫层通车,总价在县财政评审控制价以内。金滩新区管委办要抓紧组织实施。会议讨论了文峰大道“白改黑”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等事宜。会议一致同意文峰大道“白改黑”吉阳大桥至龙华大道路基填筑、污水管线、城东电力公司旁山体挡土墙、龙华大道至城东加油站边沟铺装四个工程进行设计变更,“白改黑”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的程序进行论证,并进行财政评审。关于小江口处房屋征拆影响进度问题,由项目部加强力量,加快拆迁,设计路线不变更。关于施工方提出的施工履约保证金退还问题,会议明确暂不予退还。会议听取了邮政大楼对面东山路规划用地已购地居民、文水路与文峰大道交叉口用地征收安置意见相关情况汇报。会议原则上同意这两处道路用地的征收和安置意见,县住建局要对东山路规划用地内已购地情况再进行认真核实,对已购地的“两证”情况再认真核对。文水路与文峰大道交叉口用地由国土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原有土地和拟安置土地分别依法依规进行市场评估,然后按评估后价格进行差价互补。

【第十一次常务会】 9月23日上午,县政府代县长陈克龙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厚楷,县委常委、副县长袁迎珍、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吕建安、厉有明、刘怡莉,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罗俊杰出席会议。县人大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袁小彪以及县委组织部王继平、县委宣传部黄淑英、县委农工部李长贵,县发改委许招满、统计局周建明、人社局彭木苟、居保局李跃明、编办郭细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民政局陈吉平、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周寿厚、扶贫和移民办陈忠玫、卫计委王冬根、工信委欧阳昌清、商务局孙菁、交通局刘亦武、运管所胡春业、公路分局黄小平、市监局陈文海、邮政局张林泰、住建局罗海根和罗来德、房管局夏伟斌、城管局喻苏平、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康安、审计局王礼新、供销社王吝明、教体局刘红根、旅发委杨忠伟、科技局刘三明、财政局郭春根、农业局朱春生、金滩新区管委办袁文武、医保局周晓东、农医局周晓文、团县委李媛、法制办刘书智,文峰镇刘青生、黄桥镇胡其明、金滩镇罗海根、醪桥镇张德蒂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要求,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严肃财经纪律,做好资产合并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大对整合后新政策、新办理流程和新办公场所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方便群众办事。会议讨论并同意了县财政局关于完成吉水县化肥厂等9户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由县财政局、县工信委根据会议要求做好企业改制扫尾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2016年电子商务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会议要求,由县商务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后下发。方案出台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狠抓落实,力争明年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遴选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后下发,会议明确该遴选办法暂定实施一年。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由县发改委牵头,县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了解兄弟县(市、区)相关做法,再对文件有关问题进行座谈研究,修改完善该《投诉处理办法》,报县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由县住建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吉水县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实施意见》,由县国土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下发执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城北新区朱山村周家边村整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由文峰镇负责组织实施;鉴于城南排头村也需整村搬迁,由文峰镇制订排头村整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后,送县法制办审核,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通报了吉水籍在外教师拟调入吉水县工作(即绿色通道)、免试聘用或选调周二根等6位硕士研究生到县城学校任教、吉水县接收安置2014年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聘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2016届农业“三定向”毕业生、批转《吉水县留守儿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兑现2015年度工业效益贡献奖;调整货运物流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调整总部经济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调整拓域医疗产业园财政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和相关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要求加快落实。

【第十二次常务会】 10月27日上午,县长陈克龙在县政府701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厚楷,县委常委、副县长袁迎珍、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厉有明、吴诚、刘怡莉,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罗俊杰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财政局局长袁小彪以及县发改委许招满、人社局彭木苟、编办郭细龙、民政局陈吉平、农开办李水根、农业局刘丽明、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符桃根和刘刚、扶贫和移民办陈忠玫、卫计委王冬根、住建局刘二平、交通局周细庚、公路分局黄小平、城管局喻苏平、城投公司康安、审计局王礼新、教体局刘冬生、金滩新区管委办汪贵永、国土局杨润根、支铁办杨小健、法制办刘书智,文峰镇刘青生、金滩镇罗海根、乌江镇曾陶、八都镇王锋、黄桥镇胡其明、白沙镇皮信军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县政府班子成员、党组成员、17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6个乡镇长,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江西省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党内首部针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方面的党内法规,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指导意见》是江西贯彻落实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讲话精神的具体部署。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督执纪只会越来越严。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单位管理,对分管部门单位的请示事项要慎重决策,对违规事项要及时提醒和责成改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提高戒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做到会做事、干成事、不出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问责条例》和《指导意见》的宣传学习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重要股室、重点人员结合实际逐条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昌吉赣客专吉水西站站区城市道路拓宽及新增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建设协商会议纪要》,由县支铁办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送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由县卫计委按照“规划有前瞻性、布局科学合理、功能覆盖要广、资源有效整合”的原则,结合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会议讨论了《吉水县金滩新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会议一致认为,金滩新区属于城区,为保持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延续性、一致性、可衔接性,确保不引起反弹,不留后遗症,金滩新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的砖混结构房屋补偿单价、猪牛栏和厕所补偿单价、压水井补偿单价等按照三大涉江工程一、二期征拆文峰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标准执行。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同意设置房屋交付拆除阶段奖和过渡房安置奖,由金滩镇政府、县法制办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同时,为调动镇村干部积极性,根据金滩镇征地拆迁进展情况,可参照路堤结合工程等重点项目相应标准酌情给予奖励,由金滩镇政府另行行文请示。会议讨论了关于张仁义等七位同志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事宜。虽然当前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但为了保障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队伍的稳定性和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同意按照县城管局、林业局、人社局考察考核结果选择前四位的同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等比照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具体由县人社局、城管局、林业局、财政局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会议同意曹家电站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由县水利局完善手续,规范操作,加快推进。

【第十三次常务会】 11月15日上午,县长陈克龙在县政府701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厚楷,县委常委、副县长龙向阳,副县长吕建安、厉有明、吴诚、刘怡莉,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弼文、罗俊杰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财政局局长袁小彪,县政协副主席、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新保,以及县委办公室阮元生、县委宣传部周小鹏、县信访局谢陆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忠庚、农业局刘丽明、林业局邓九平、水利局周寿厚、县环保局赵木苟、住建局罗海根、国土局杨润根、城管局喻苏平、城投公司康安、路堤办兰晓红、市监局陈文海、审计局王礼新、文广新局刘春秀、卫计委王冬根、教体局刘红根、公安局谢振福、交警大队张赟、公路分局黄小平、房管局夏伟斌、交通局鄢宝富、物价局刘小斌、运管所李小迪、统计局刘文军、爱卫办彭云义,文峰镇刘青生、阜田镇罗小军、黄桥镇胡其明、尚贤乡谢小波、金滩镇罗海根、水田乡刘二来、白水镇王煜、丁江镇欧阳宸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县政府班子成员、党组成员、6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6个乡镇长,集体学习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会议指出,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会议要求,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一是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在政府工作中,要知法、懂法、敬法、守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必须坚持“程序法定”,政府权力的行使和政府行为的实施要符合法定程序,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等程序上的要求;三是必须坚持“行为法定”,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必须坚持“责任法定”,严格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会议讨论了《吉水县2016年度县级表彰奖励项目设置方案》《吉水县2016年度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吉水县2016年度县直部门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会议认为,考核评价办法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要突出重点、宁缺毋滥,导向鲜明、不搞平衡,由县考评办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认为,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是一项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和建设品位的提升,加上现有公交运营公司运营权到期,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方案急需出台。会议要求,县交通局、运管所等有关单位要继续攻坚克难,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这项工作家喻户晓,赢得社会各界支持;二要确保和谐稳妥,力争新的城市公交在2017年1月16日前投放运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县交通局(运管所)要切实做好资产评估和资产移交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运营体制改革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三要依法依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公交经营权公开招标文件严格把关,县交通局、运管所对运营线路、运营补贴等内容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四要加强监管,严格对企业服务质量和信誉进行考核,切实提高城市公交的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尤其对企业私自提高票价、罢运、停运等行为要进行约束和处罚。由县交通局、运管所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讨论了《吉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双月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双月攻坚”活动,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开展攻坚,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由运动式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使集中攻坚的外在压力转化为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由县城管局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会议讨论了小江口电排站扩容改造工程设计装机流量等相关事宜。会议同意小江口电排站的扩容改造工程按排涝流量12.7m3/s进行装机设计;在地形地质和征地拆迁允许条件下,设置合理容量的调蓄池;在小江口电排站扩容改造工程建成运行前,为确保在明年汛期前完成两台75kW潜水排污备用泵安装,且工程总造价在50万元以内(含附属材料),由县路堤办依法依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和施工。

【第十四次常务会】 12月20日下午,县长陈克龙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6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厚楷,县委常委、副县长龙向阳,副县长毛晓青、厉有明、吴诚、刘怡莉,县政府调研员陈建军,县政府党组成员罗俊杰出席会议。县发改委许招满、财政局罗忠民和陈新平、农业局刘丽明、水利局周寿厚、扶贫移民办陈忠玫、卫计委李秋茹、住建局罗海根、审计局王礼新、林业局戴磊、商务局孙菁、城管局喻苏平、国土局杨润根、城投公司康安、教体局李文俊、旅发委杨忠伟、房管局夏伟斌、金滩新区管委办汪贵永、交通局鄢宝富、供电分公司胡红伟、电信公司黄华、移动公司杨剑、联通公司杨涛、电信传输局周小欣、广电网络公司郭烈涌、征收办罗来德、法制办刘书智、金滩镇罗海根、枫江镇李拥兵、盘谷镇吴卓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相关人事任免事宜。会议讨论了《吉水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认为,该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对全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由县发改委牵头,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讨论了《吉水县沿湖西路(河西沿湖路)新建工程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会议一致认为,沿湖西路建设有利于沿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件重大民生实事,必须抓紧实施。鉴于征地涉及县城规划区、非规划区等不同区域,为保持征地拆迁工作的延续性、一致性、可衔接性、可操作性,确保不引起反弹,不留后遗症,沿湖西路项目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参照金滩新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根据人事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规范。由县交通局按照会议要求尽快修改完善并经法制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商务局关于万尚电商产业园补贴事宜的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对电商产业园装修、租金、物管卫生、网络水电费、运营费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县商务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会议讨论了《吉水县迎接2017年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切实抓紧抓好,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好成绩。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书面印发了《吉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要求县政府领导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由县政府办修改完善后提交县政府审定下发。会议通过了以下三方面的相关事宜:①同意以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工业园区、金滩新区、城投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向金融机构融资,将三个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跨年度财政预算;②鉴于吉阳大桥已经竣工并经过审计决算,工程款由县财政根据合同严格按程序支付;③原则同意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同时,由县财政局牵头,尽快出台“十三五”期间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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