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革命遗址的所有权属和使用单位
我省革命遗址的所有权属和使用单位非常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情况:
(1)重要革命遗址以及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其所有权属和使用单位大多集中在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的文化(包括文化厅、文化局、文广新局、文化站、纪念馆、博物馆等)、市政园林绿化等部门中。
(2)一部分分散在某些党政部门(如党校、老干局、公安局、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局、房管局、卫生局、旅游局、体育局、宗教事务局、盐务局等)、部队、社会团体(如总工会、宗教协会),以及医院、学校等单位中。
(3)分散在城市社区、街道办,农村村委会等基层单位中。
(4)分散在工厂、公司、宾馆等企业中。(https://www.daowen.com)
(5)分散在城乡居民、有关宗亲后代中。
第一、二类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有较为稳定的日常维护经费、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对公众开放。这一类保存状态比较好,但占普查遗址总数比例较小;而第三、四、五类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则没有管理人员和稳定的日常维护经费,保存状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但普遍较差,这几类占普查遗址总数比例较大。
由于革命遗址的所有权属和使用单位非常复杂而分散,往往政出多门,所以,至今都难以对其进行统一、规范而有力的管理。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