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丰劳动银行遗址
海陆丰劳动银行遗址位于海丰县城红场路中段,东与红宫相邻。
1928年2月,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根据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制定《海陆丰劳动银行发行条例》,发行纸币。在纸币未印之前,暂借南丰布厂银票加盖海丰、陆丰两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印章代用,发行量10万元,银票面额有“十元”、“五元”、“一元”三种,待纸币印好后随时兑换。劳动银行的建立,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作出了积极贡献。银票发行不久,因国民党军攻陷县城,未能大量流通。(https://www.daowen.com)
旧址原是南丰布厂,现改建为海丰县图书馆。
海陆丰劳动银行遗址于1963年被海丰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海丰县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