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2010年4月,按照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市对全市的革命遗址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
一、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汕尾市委党史研究室2010年4月初接到中央、省党史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后,迅速召开全市党史工作会议,就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同时,成立领导机构。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秘书长卓志强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吕小琳、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高小洪、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为副组长,市委党史研究室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明确提出,市级党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的革命遗址普查,对所属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定,县级党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卓志强同志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参与,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县(市、区)也相应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接着,落实普查经费,搞好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梳理出革命遗址清单。尔后,按照中央、省委党史研究室的统一标准和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各遗址所在地逐一开展实地调查、现场拍照,并将本辖区内的其他遗址革命遗址旧居及纪念设施的现状、损毁情况、保护措施、开发利用等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和制成光盘分别报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普查资料进行核查、整理、汇总,形成市级普查成果。
二、革命遗址基本情况
这次革命遗址普查结果,根据各县(市、区)普查统计:我市共有革命遗址107处(包含11处损毁遗址),其他遗址2处。在革命遗址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55处(包括4处损毁遗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28处(包含6处损毁遗址、1处没标志),革命领导人故居7处,革命烈士墓4处,革命纪念设施13处(包含1处损毁)。在保护级别上: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处,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5处,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处,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6处,尚未定级的有73处。在利用级别上:属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尚未定级100处。按革命遗址地域分布:市城区有19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4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11处,革命领导人故居1处,烈士墓1处,纪念设施2处。属县级保护单位1处,未定级18处);海丰县有66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43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14处,革命领导人故居5处,烈士墓2处,纪念设施2处。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未定级39处);陆河县有10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5处,革命领导人故居1处,烈士墓1处,纪念设施3处。保护单位未定级10处);陆丰市(县)有12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3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3处,纪念设施6处。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未定级6处)。
另外,普查出其他遗址2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1处,烈士墓1处,保护级别未定2处)。
三、本书的编辑工作
普查工作结束后,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革命遗址普查成果丛书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汕尾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全市普查工作成果,编纂《广东省革命遗址通览》(汕尾市)一书。
本书收录了现汕尾市从中国共产党创建到解放战争各个时期的革命旧址图片资料107处,其他遗址2处。其中,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处;被列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被列入省级党史教育基地4处。(https://www.daowen.com)
本书由中共汕尾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征集整理和编纂,省委党史研究室予以具体指导,并审阅修改了全部书稿。汕尾市委党史研究室在编纂过程中,力求全面准确反映汕尾市的革命史迹状况,但由于革命史迹众多,有的由于城市建设等种种原因,或已被破坏,或难以查找,因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望读者批评指正。
本次参与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和革命遗址编撰工作的人员,除了编委会人员外,还有:(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立新 冯城波 刘志豪 刘胜龙 伍汉剩 吕省光 许孝信 陈卓如
陈力磊 陈小英 陈招杰 陈柏青 陈炳超 李映慧 张水日 林 富
林忠佳 林泽民 林秋权 林群生 林建城 周贵毓 周万寿 罗张龙
洪向泊 高宗森 唐永钦 黄 概 黄舜佛 曾家斌 詹得拿 颜维如
黎美华 戴荣华
中共汕尾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