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13508—2011)
本部分内容适用于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采用吹塑工艺成型的容积为250L以下(含250L)灌装使用温度50℃以下,贮存温度40℃以下的塑料瓶、罐、桶(以下简称容器)。250L以上的吹塑容器可参照本标准。
本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危险品、食品包装容器。
(1)产品结构

(续)

(2)规格5L以下不予规定,优先采用的规格(单位:L)为:5、10、15、20、25、30、40、50、60、100、120、125、150、160、180、200、220、230、250。
(3)尺寸偏差
1)尺寸偏差

注:方型和扁方型容器的外径以对角线长度计算。
2)对称部位的壁厚比及最小壁厚

3)液位线要求

注:5L以上亦可参照本要求或供需双方商定。
4)质量偏差(https://www.daowen.com)

注:容器体(不含盖)实际质量与核定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要求。
5)满口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应不小于公称容量1.05倍。
(4)外观质量

(续)

(5)技术指标
容器的物理力学性能

(续)

①仅有端手结构的容器不进行本试验。
②造型结构不能堆高的容器,由供需双方协商是否进行该项试验。
③通过耐内装液试验的容器可不进行本试验。
④耐内装液试验若供需双方认为不影响使用,可不进行本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