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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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閔珪傳》:「弘治七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尋召爲左都御史。」秋官,指刑部尚書。參見《閔都憲惠曆》詩箋。阮榕齡《編次陳白沙先生年譜》編此詩于弘治六年癸丑,誤。(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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