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17年11月26日)
奉宥電,感慰無既。惟與西南接洽,務懇迅令交通部飭各省電局,於煊所發電報,無論明密,勿得滯留。前因密電不通,恐湘中雙方前敵發生衝突,致礙和議,已派代表遄謁鄂督及湘中當局,轉達一切。聘老組閣,人望尤孚,務望堅請其速出擔任,則調和自易著手。
《致北京馮代總統已派代表轉達一切并望堅請聘老組閣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