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鼎力主持國民聯合的應用方法及手續致張紹曾函

請鼎力主持國民聯合的應用方法及手續致張紹曾函

民國七年一月十日(1918年1月10日)

黄君膺白、汪君瘦岑兩兄來滬,迭奉手教,極佩藎籌。雒誦電示,采取護法精神一語,尤屬不刊之論,當肅電復,諒蒙鑒及。煊關於此事,瘏口嘵音,函電盈尺,非有私於舊國會也,愛法律以愛民國耳。使約法可以蹂躪,即民國根本動摇,吾輩擁護共和,爲其實不爲其名。行共和之名,而爲亂法之舉,名存實亡,於義何取,故不憚苦口以陳也。來教愛護國會,更進一層,主張根本救國各問題擬由和議解决,不付將來國會提議,思慮深遠,尤所傾佩。我公重望,舉世推仰。國民聯合應用何種方法及運用手續,應懇鼎力主持。煊雖衰朽,苟可爲力,自當勉效弩末,從公之後。此間一切情形,均托膺白兄面達。

《復張敬輿先生國民聯合應用方法及手續懇鼎力主持函》,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63—1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