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制止某人破壞和平致蘇贛鄂三督軍電
2025年10月20日
請制止某人破壞和平致蘇贛鄂三督軍電
民國七年二月十七日(1918年2月17日)
昨煊通電西南,大意謂:諸公維持大局煞費苦衷,提議條件務期平淡易行。總統本無問題,國會復舊固屬正大,但主戰派反對甚烈,似可采用由省議會聯合會解决之主張;西南各省暨海軍之用人行政,亦須按照現狀,陳請中央容納意見等語。默察大勢,届時提議條件當與此不遠。
現組庵已允即回湘,元首亦曾兩電催促,意極懇摯。滔天浩劫當可從此挽回。惟某某躍躍欲試,其破壞和平之决心似甚堅强。煊雖去電折之,恐亦無效。兹將去電開列於下,文曰:漢口某總司令鑒,删電奉悉,服從命令固軍人職分,但大總統只明令援兵,并未明令攻岳。今主戰足以亡國,公亦來電贊同,無違令之名,行救國之實,何樂不爲。况今湘省譚督軍已奉中央命敦促回湘,煊亦力勸,已决一行。除電覆中央外,刻正治裝,不日首途。湘省軍事,正可由譚督軍接洽調解,若再用兵,成何意義。國難方長,尚祈留其餘勇,以扞外患。急不擇言,祈亮察焉等語。
公等中流砥柱,務懇毅力主持,設法制止。
《致蘇贛鄂三督軍請制止某人破壞和平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