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年十月一日(1918年10月1日)
前以頌雲需款甚急,曾屬偉成墊付二萬元交鶴生帶去。除由煊籌還萬元外,尚欠萬元。現偉成購制湘軍冬衣,需款甚急,請公電屬伯蒼再撥萬元,稍緩當由煊設法撥還。專懇即希電復。
《致永州譚組安督軍請屬伯蒼撥款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4—3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