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發起和平會議并與中部各督共同主持致李純督軍電

望發起和平會議并與中部各督共同主持致李純督軍電

民國七年十月七日(1918年10月7日)

卅電奉悉,具仰救國苦心,至爲佩慰。惟聞國務會議已將某某權限異常擴張,名去實存,亂源仍在。此種舉動,何異掩耳盗鈴。此不可不請注意者一。

某某望資,海内共仰,西南初非對人問題,惟由非法國會選出,不獨爲某某盛名之累,亦何以解西南興師護法之心。西南既愛和平,因有商榷之餘地,然亦何可一概抹煞,致無旋轉之樞機。此不可不注意者二。

竊謂西南即成對抗形勢,欲求解决時局,必須南北雙方各派同數全權代表,在適中地點組織和平會議,將法律政治諸問題秉公裁斷。而發起此和平會議,甚望公與中部各督主持此事,成一調和之中堅,不偏倚於南北,然後有解决之可言。

鄙見如此,希速圖之,并盼電復。

《致南京李秀山督軍望發起和平會議并與中部各督主持此事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6—347頁